法律、政策规定

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4-07-30 00:00:00.0

 

    根据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的要求和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案件(事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体性案件(事件)对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
    1.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临时聚合,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这类活动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甚至制造事端。
    群体性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众多(十人以上)、基于同一或类似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而引发的共同诉讼或非诉讼(包括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等)案件。
    群体性案件(事件)大多发生在土地征用征收、山林权属纠纷、房屋拆迁、库区移民、食品健康、儿童保护、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涉及群众重大权益。群体性案件(事件)往往涉及某些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和权利,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与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相关。
    2.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快速变革和发展的阶段。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各类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对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和促成群体性案件(事件)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解决群体性案件(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3.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协助争议各方选择合法、适当、平和、稳妥的争议解决路径和方式,提倡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端和纠纷。
    4.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要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争议问题或矛盾纠纷,不得鼓动和参与群体性案件(事件)当事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的违法上访活动,不得建议和鼓动当事人以违反社会治安、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等手段促使案件的解决。
    5.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允许,村(社区)法律顾问不得就本地村(社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接受报纸、电视等媒体采访,不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炒作。
    三、坚持以独立第三方的立场,力求通过调解等和谐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6.群体性案件(事件)的双方属于同一村(社区)范围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以独立的第三方了解事实真相,疏理出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提出解决矛盾的意见和建议,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解决矛盾纠纷。村(社区)法律顾问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对于任何一方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作为代理人参与解决群体性案件(事件)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回避,不得受理。
    7.群体性案件(事件)的一方为本村(居)委或村(居)民的,另一方不属于本村(社区)的村(居)民或村(居)委且该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不是本人或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可依据职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接受委托作为代理人参与案件(事件)处理。
群体性案件(事件)的双方分别属于两个村(社区)的,双方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争取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争端纠纷。
    8.群体性案件(事件)的一方为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所属部门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和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劝解当事人不越级或群体上访。
    四、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沟通与协调
    9.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知悉群体性案件(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司法所;发现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问题和苗头时,可直接报告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案件,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10.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介入群体性案件(事件)时,应同时报告所属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组织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在地律师协会讨论。
    11.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律师在案件处理中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
    12.司法所应与村(社区)法律顾问相互配合,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并及时将群体性案件(事件)的处理情况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群体性案件(事件)结束(案)后,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向县级司法机关提交工作报告,同时报送所在律师事务所。
    13.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办理群体性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奖励,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加强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4.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确保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做到守法、自律、尽职、尽责。
    15.村(社区)法律顾问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法律顾问工作协议,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有关活动,或者因自身行为不当酿成、恶化群体性案件(事件)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协议追究其责任。
    律师参与社会重大和敏感性案件的处理,参照上述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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