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让法律常驻村居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6-06-21 00:00:00.0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进村居先进事迹)


    自2014年9月份起省委、省政府开展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在省、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本所为尽职尽力完成了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在2015年9月份开展的新一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本所在总结第一轮经验做法的基础之上,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群策群力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受到市、县(区)、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肯定,村(社区)干群对我们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近两年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初步总结起来,本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一)建立常态化的会议机制。
    在开展村(社区)顾问工作以来,本所建立以主任为组长,全体合伙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每两星期的第一个星期一下午固定开会,汇总检查近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情况,对不足的加以督促,对成功的做法予以推广。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所例会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个固定议题,不仅学习有关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文件资料,而且由各律师汇报本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律师,必须提前向会议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二)由内勤人员建立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区)干群进行回访,保证律师的服务质量。
对于台账、日记等记载律师服务内容的资料,要求律师必须复制一份,交由内勤人员统一收集建档。合伙人随时抽档以电话方式对村(社区)干群进行核实校对。至今经多次调查,村(社区)干群对本所律师的服务均表示满意。
    (三)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上报制度。
    对于律师参与调解、代理村(社区)的纠纷,规定负责该村(社区)的律师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由合伙人组织律师开会进行讨论研究解决纠纷的方法,必要时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同时主办律师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处理情况的进展。属于重大、复杂等情形的,及时向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报告,追求更大力量的指导和帮助。
    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以来,本所不仅按照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法律顾问工作,而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律师所的工作制度,并且不折不扣执行,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二、统筹安排,集全所智慧和力量开展村(社区)顾问的普法工作
    本所系揭阳市地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人数占全市律师的五分之一,业务量也位居全市前茅。因此本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怎么样,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在看,但对于本所而言,此并不是压力,反而是动力,回报社会、服务基层是我们作为律师的社会担当。去年以来,我们在完成规定工作的前提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之上,接地气和创新开展以下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聚焦热点,录制光碟,开展普法宣传。
    本所主任林杰坤律师带头录制了“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理权益”有关信访内容的光碟,此后许洁伟、蔡佳盛、吴晓佳等八位律师也录制了有关继承、交通事故处理、婚姻、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等内容的普法光碟。本所首先通过镇的有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连续几天播放,然后通过村(社区)自己的广播和播放途径尽可能进行宣传,现在已经播放过半。截止目前,社会效果超出预期,居然有的村(社区)村民直接跟我们联系,要求我们是否能够再提供光碟给他们。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林杰坤律师录制的光碟, 2015年9月29日在普宁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推进大会播放后,司法部副部长张彦贞观看后,给予高度评价,后来惠来县、揭西县人民政府要求在全县予以播放宣传。
    (二)印刷普法宣传拦,以朴素的言语宣传法律。
    村(社区)办公的门口,均有固定的宣传栏发布村(社区)的信息,本所由吴奕练律师负责编写有关交通事故、婚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普法宣传,内容尽量贴近老百姓的生活生产,语言力求通俗易懂,谈老百姓喜欢的话题。宣传栏的内容本所将根据老百姓的需求,不定期进行更新,争取达到普法的目的。
    (三)印刷普法扑克牌,让老百姓在娱乐的同时学习法律。
    通过学习先进地方和结合我们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印刷了五千副扑克牌,在扑克牌的正面编辑了54条法律小知识,让老百姓在娱乐的时候经意或不经意学到法律知识,内容涉及村(社区)管理、交通事故、婚姻、劳动纠纷等。在推出扑克牌后,甚至有的村(社区)提出要向我们购买,称其普法作用是空前的,效果是无法比拟的。
    (四)在本所网站设立专门村(社区)服务内容,并开通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
    本所系揭阳市范围内第一个开通网站的律师所,为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专门开辟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栏进行普法。同时申请了微信公众号,利用全所律师朋友圈进行普法宣传,现在只要搜索“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为此我们做到内容每天均有更新,用老百姓的言语宣教法律,让老百姓每天都有法律知识学习。
    本所的做法,不仅得到村(社区)干群的高度赞扬,而且市级的新闻媒体也进行多次的报道。我们的做法也许微不足道,谈不上创新,但坚信这种潜移默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对于提高村(社区)干群的法律意识将起到良好的社会作用。
    三、积极参与矛盾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面对纠纷,灵活处理,为村(社区)实现最大利益
    2015年12月间,本所吴奕练、郑真扬两律师,积极参与调解承包合同纠纷,尽力化解村(社区)与土地承包商的矛盾。
    事情的情况是:2014年4月份,该村新一届村委和村民代表当选后,发现该村在2012年6月30日与外村人林某签订有一份《打石坳林地承包合同》,林某持有一份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承包方案的会议记录。因本届村民代表与上一届代表基本相同,村民代表经过校对,提出他们对该承包方案和合同并不知情,会议记录是伪造的,合同是上一届村委会主任私下与林某签订的。于是村民代表和全村的村民群情激昂,一年多来分多批次不间断的到镇、县和市有上访,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收回土地。同时部分村民自发阻止林某进入茶园经营,林某作为热心的投资人,也因此产生退出承包经营的念头。
    在这种矛盾尖锐已经频临无法解决的情况下,2015年6月份,该村主任和镇干部求助于驻村法律顾问。经过了解,林某承包的土地约有一千多亩,近三年多来,按林某自己的说法已经投资了几百万元,其对合同没有经过代表大会通过并不知情,而上一届村委会主任现担任村支书书记。本所两位律师把这件事情作为进村法律服务的头等大事,多次交流案情,商讨对策,认为应最大化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经反复接触村干部、村民和村民代表,了解其真实想法,与此同时,向驻村干部、国土、农业、林业等人员调查承包合同和土地的详细情况。介入此事后两位律师向村民代表和村民宣传法律法规,并以自家人的身份与老百姓拉近距离,从7月至今,没有村民再上访。
    在11月20日和27日,两位律师利用星期六时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与全村30多位村干部、村民代表和部分村民面对面就承包合同如何解决进行讨论。在会上两位律师耐心逐个听取村民的意见并回答提出的所有问题,接着就承包合同解决的各种方案由此可能出现的情形向参会人员进行讲解。经过两个小时的激烈讨论,村民代表最终一致授权由法律顾问代表全村村民与林某进行谈判。
    经过法律顾问与与林某多次协商谈判,最终矛盾得到化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村(社区)也得到比原来承包合同更高的承包款,村民也满意处理结果。该纠纷的化解,在保护村集体和村民的根本权益同时,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基层的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我们在工作中总结和创新,针对实际情况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2016年初,本所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还有等等的荣誉。这些对于我们是一种鞭策,在接下来的村(社区)顾问工作,我们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结合村(社区)具体情况,将更加努力实在在的基础工作,潜移默化的进行普法宣传,为基层化解矛盾和纠纷,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所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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