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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先进事迹
-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6-06-22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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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于1981年创立,原隶属普宁市司法局。2000年 11月18日,根据司法部改制文件的精神,四名律师辞去了国家干部公职,建立合伙制综合律师事务所,2010年9月经普宁市直工委批准成立党支部。2011年,律师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生燕辉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2012年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普宁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近年来,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揭阳市司法局、揭阳市律师协会的号召,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并生燕辉主任律师的带领下,紧密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潮流,突出“执业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为村(居)群众排忧解虑,使广大的村(居)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律师所引领带动,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我所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始终把党的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初期,为了让年轻律师在服务村居时更好的解答农村的历史疑难问题,也为了律师能更及时、更好的服务村居,生燕辉主任律师带领全体律师到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当村居有问题需要律师,挂村律师又没有办法去时,生燕辉主任律师即主动或指派其他律师立刻到场提供法律服务,绝对不耽误村居法律咨询。
为此,我所充分发挥律师所团队合作精神,各挂村律师紧密合作,以团队服务的方式为村居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村居两委及广大村民高度认可。
二、突出执业为民,创新“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式
我所始终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全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宗旨,扎实开展“执业为民”的“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在严格遵守与执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揭阳市司法局、揭阳市律师协会相关文件及指示精神的同时,还不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广度与深度,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逐步形成优质法律服务品牌。
(一)积极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工作。
我所组织律师团队定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协助社区两委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组建法律咨询室,积极为群众宣传党的政策,讲解法律知识,帮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一年来,我所前后担任过一百四十多个村、社区的常年法律顾问,较好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为村民排忧解难。
(二)坚持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
2012年南径镇龙门村李氏六世祖的坟墓被挖案,我所律师通过多方努力,做好法律宣传,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成功调解南径龙门村李氏六世祖南涧古墓被毁李氏后裔群体上访事件,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在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春节前,我市发生多起民工群体上访催讨工薪的案件,有的讨薪工人达三百多人。我所律师不计报酬,不辞劳苦,一方面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民工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依据,劝服用工单位发还所欠工薪,保障了春节的平安和谐。
(三)扶残助弱,积极提供法律援助。
我所律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带头减免顾问村社下岗工人、农民群众等弱势群体的代理费,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的理念。2013年,律师事务所免费为洪阳镇宝镜院村贫困户陈济盛工伤一案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途径,最终使得雇请陈济盛的公司在案件中受到了教育,陈济盛也得到了赔偿金42万元。在援助过程中,全所党员还主动带头捐款,并联系本地网站发动募捐,使陈济盛得以继续治疗,妥善解决了当地劳资纠纷,为将来解决劳资纠纷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四)乡村“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为推进村居依法治校,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我所律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诠释了法律的概念、法律与道德的区别、网络犯法行为惩处依据等内容,给村居学校的师生们上生动而又深刻的法制课,各律师还希望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要守法、爱法、用法,并为自己的梦想不懈奋斗,将来学有所成,报效家乡,共建村庄。
(五)“法律进村企”活动,促进农村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
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农村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围绕农村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创新法律咨询,回报社会、村居
律师事务所坚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承诺,坚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我所2001年以来与普宁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创法律现场解答、新法律快速传播的法律热线广播活动,更好地为广大不特定村民开展法律咨询,免费为不特定村民解答法律问题,至今已坚持了十六年,播音覆盖面积达84平方公里,惠及的常住人口不低于250万人。目前,我们又在百度网络上建立起自己的网站,并与“法律快车”、“普宁论坛”等网络平台联合,专事进行解答村居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咨询,做到了律师解答网上咨询不过夜。据统计,仅2014年,我们共解答广播热线法律咨询1824人次,解答网络文字咨询603人次,听课人数累计2214人。律师个人电话解答咨询3400多人次。建所十六年来,在民事案件诉讼、仲裁活动中,我们维护了不计其数的村(居)民、家庭、工厂、公司、个体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不低于十个亿的经济损失;担任过50多个机关、企业、部队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还无偿为公益性的流沙商会、武警部队、妇联、三个经济困难村给予免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协助过一家企业上市,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接来下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及群众基础。同时,我所律师、员工还积极向村居捐物捐款约6万元,用于扶贫济困、助学、走访慰问村居孤寡老人等。
随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律师的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不仅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更为政府处置敏感事件提供积极的法律帮助,而且有效协助政府及村政维护基层农村的稳定。驻村律师不仅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驻村法律工作的第一要务,引导和协助基层群众沿着法治轨道办好想办的事,解决好最想解决的问题,而且积极参与协助村(社区)管理、预防和处置各种法律纠纷,有效地加快了村政现代化管理,提高基层群众经济效益。 - 上一篇:用心用情用智慧 当好村(社区)法律顾问 下一篇:进村(社区)法律服务个人先进事迹




